为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缓解基层警力严重不足的状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辅警。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招聘。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类公安院校毕业生学历可放宽至专科及以上。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2013年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三、招聘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并志愿献身于公安事业;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三)符合报考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等具体报考资格条件(具体职位条件详见《招聘职位条件一览表》,附后);
(四)参照执行公安人民警察录用的身体和健康条件;
(五)被聘用后在聘用职位工作不少于5年;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7、按照招聘回避制度须回避的和其他不适合从事人民警察(辅警)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简章
在邢台日报、牛城晚报和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及简章(网址:http://www.hext.lss.gov.cn/)。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6日至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报名地点:邢台市人才市场(团结西大街23号)。
报名者需持证件:1、报名者携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2、4张近期同底同版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照片背面务必注明考生姓名及报考职位代码)。
报名者持以上证件及《邢台市公安局2013年公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自行从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填写,网址:http://www.hext.lss.gov.cn/),至现场进行报名。报名资格审查表需如实填写(诚信签名必须手工填写,机打无效),贴近期免冠同版照片。报名人员应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准考证发放:报名考生务于2013年12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持本人身份证至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2013年12月7日在邢台市区进行,具体考点和注意事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12月11日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名单。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通知单发放:12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体能测试通知单》,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2013年12月16日进行体能测试。对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分岗位、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进行,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6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通知单发放:12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12月20日进行面试,地点及面试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考试总成绩合成: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2013年12月23日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hext.lss.gov.cn)公布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同时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身体条件,除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标准外,还要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七)考核
体检合格的,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八)公示与审批聘用
体检和考核合格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应问题不影响聘用且符合聘用条件的,经审批后办理聘用辅警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领取有关准考证或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未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
五、招聘人员的身份待遇
招聘人员不占用政法专项编制,参照机关工勤身份对待。工资由市财政负担,参照机关工人工资标准执行,缴纳“两险一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
咨询电话:0319-3288382,2135938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
温馨提示:
《邢台市公安局2013年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资格审查表》来源于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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