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经有关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申请,报请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对我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部分职位空缺人员进行递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对象
根据空缺职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具体对象如下:
详情请登陆:http://www.zjjrs.gov.cn/govmach/rlsbj/2013111399163.shtml
二、体检、体能测评
(一)体检安排及纪律
1、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定于2013年11月14日,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11月14日上午7:30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公务员管理科(401室)集合,在填写有关表格、宣布纪律后,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
2、应检纪律
(1)按要求填写体检表中由考生本人填写的部分。体检中不得以任何手段、方式作假作弊。如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按体检不合格或者取消录用资格处理。
(2)服从体检工作人员的指挥,体检过程中应按组统一行动,否则,后果自己负责。
(3)不得扰乱体检秩序,不得大声喧哗、大吵大闹。
(4)体检过程中不得携带、使用任何通讯工具。
(5)应自觉接受规定项目的检查,以及按医生要求进行复查或专项检查。考生在体检中拒绝复查或专项检查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6)各考生家长、亲属和朋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
考生如违反上述纪律,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二)、体能测评安排及纪律
1、体能测评时间及集合地点
按规定报考公安职位的递补对象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间定于2013年11月15日,请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于11月15日上午8:00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公务员管理科(401室)集合,在宣布体能测评纪律后,统一乘车前往体能测评场地。
2、体能测评纪律
(1)不得以任何手段、方式作假作弊。
(2)服从体能测评工作人员的指挥,体能测评过程中应统一行动,否则,后果自己负责。
(3)不得扰乱体能测评秩序,不得大声喧哗、大吵大闹,体能测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体能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4)体能测评过程中不得携带、使用任何通讯工具。
(5)应自觉接受规定项目的测评。
体能测评对象如违反上述纪律,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体能测评不合格处理。
三、有关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受检前禁食禁饮8-12小时,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准备一定数额的体检费用,预计每人400元,多退少补。
3、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
4、请考生务必准时到达集中地点,如因非特殊情况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按自动放弃体检处理。
5、具体体检(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详见张家界市2013年公务员招录服务专题中的政策法规栏。
6、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体能评测只进行一次,不再进行复测。
中共张家界市委组织部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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