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新录用公务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尽快适应工作岗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盐城市委组织部、盐城市人社局决定举办2013年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2013年各级党政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警校毕业生)。
二、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新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尽快了解公务员制度,初步掌握机关工作的基本知识、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熟悉机关的工作特点、组织纪律、工作内容和职责范围,树立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法制观念,强化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自觉遵守公务员行为规范,做一名合格的公务员。
三、培训内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公务员法、公务员纪律和作风建设(军事化训练)、公务员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廉政教育、机关公文写作与处理、公共管理能力、盐城经济社会发展概况、依法行政、保密教育、公务礼仪等。
四、培训时间
根据初任培训工作要求,盐城市共举办4期培训班(每期12天)。其中,建湖县考录非公安类公务员被安排在第三期,培训时间为11月18日—29日,11月18日下午报到;建湖县考录公安(含森林警察大队)和警校毕业生被安排在第四期,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五、培训地点第3期培训班学员报到、上课地点为盐城市交通技师学院(区位图见附件2)。第4期培训班学员报到、上课地点为盐城市人民警察学校。
六、有关事项
1、初任培训是公务员重要的法定培训任务,是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培训成绩和学习情况是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和考核任职的重要依据之一。县各招录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统筹安排好参训学员的工作和学习,保证学员按时参加培训。不能按时参加培训要提前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培训和监督处联系,联系电话88198801。
2、本次培训采取集中封闭培训的方式进行,学员统一安排食宿,自备饮水器具和洗漱用品。请带好相关培训费用。非公安类公务员报到时自备军绿解放鞋1双(用于军训)。
3、学员报到时须填报《盐城市2103年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学员信息表》(附件1)。
以上通知,希贯彻执行。
建湖县委组织部
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28日
温馨提示:
《盐城市2103年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学员信息表.doc》来源于建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最近更新2013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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