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务员局201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规定,现将我县201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将体检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简章规定,体检人选按考生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计算后,依据总成绩按同一单位同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以招录指标1:1的比例确定。本次公招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参加体检人员公布表》。
二、体检的有关事宜
(一)体检报到时间及地点:请参加体检的人员于2013年11月11日(星期一)上午8:00前,带上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一张二寸的免冠近照及体检费到璧山县东林大道48号(公务员科)集中参加体检。超过规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二)体检须知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均应到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表上贴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并加盖公章。
4.本表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9.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10.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咨询电话:023-41407799
参加体检人员表详情请登陆:http://bs.cq.gov.cn/bszf_Content/2013-11/10/content_306504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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