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社区办《关于从城镇社区“两委”优秀成员中定向推荐选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通知》精神及秦都区城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从城镇社区“两委”优秀成员中定向推荐选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经各街道办按照相关规定推荐,区城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审查,现将符合推荐条件的20名人员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公示详情请参照http://www.snqindu.gov.cn/jrqd/show.asp?id=8685
公示期为5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对所公示人员如有异议,请在11月12日前向秦都区城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29-33346861
咸阳市秦都区城市社区建设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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