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社局,市直各部门(单位),中央、省驻枣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鲁人考函〔2013〕64号)和原省人事厅《关于完善职称 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4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4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定于3月29日上午9∶00-11∶00举行。
二、考试等级、语种、类别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每个语种分为A、B、C三个级别,其中英语每个级别分设综合、理工、卫生3个专业类别,其他语种不分设专业。按照原人事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通知》(人发〔1998〕54号)规定,凡从事理工、卫生类专业技术工作,职称 选择英语的,应分别报考理工、卫生类相应级别。为不影响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凡参加职称 的人员,应依据原省人事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1〕97号),严格按照等级适用范围,拟晋升上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不得越级报考。考生须根据自己所从事的专业工作,按照等级划分和规定的适用范围(见下表),选择相应语种、级别和类别应试,如有疑问应向单位人事或者相应系列的评审部门咨询。
考试等级 | A | B | C |
适用范围 | 1.高等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卫生技术、工程技术职务系列和国际商务专业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包括正高和副高级)。 2.其他系列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 1.在县(含不设区的市,不含区)及乡镇所属单位的卫生和工程技术人员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其他单位的卫生和工程技术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2.高等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3.外语教师和翻译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参加第二 者。 4.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未分正副的系列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其他系列中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 1.外语教师和翻译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参加第二 者。 2.在县市及乡镇所属单位的卫生和工程技术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3.其他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
三、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各类别、级别的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在应试时,可携带一本正式出版的通用外语词典(不得携带电子词典以及专门为职称 编写的词典)、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笔,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考场。开考后,考生须认真阅读试卷封二“应考人员注意事项”,按要求正确填涂试卷代码、准考证号等项目。试卷代码、准考证号未填涂或填涂有误的,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四、收费标准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04〕196号)规定,考务费每人54元。
五、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一)枣庄考区的报考人员登陆枣庄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zzrsks.com)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打印系统生成的《2014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报名审核表》(报名表上印有本人的报考信息和照片图像),本人签名后交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单位人事部门对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和照片、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系列等级和报考语种、级别、类别审核无误后,在《2014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报名审核表》上签署报考意见并盖章(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单位人事部门存档,另一份领取成绩通知单时交由人事考试机构存档,请务必妥善保管)。报考人员根据单位审核后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枣庄人事考试信息网办理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2日9∶00至2013年11月30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11月12日9∶00至11月30日16∶00。考生网上缴费后,可于2013年11月13日9∶00至12月3日1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枣庄市人事考试中心(市中区光明东路19号鲁南人才市场二楼)开具报名考务费发票。
报名成功的应试人员请于2014年3月26日9∶00至28日11∶00登陆枣庄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二)职称 用书征订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各区(市)各部门要自觉抵制盗版,维护考生权益,做好正版用书的发行工作。
(三)报名有关注意事项
应试人员应仔细阅读有关政策规定及报考须知,保证所填写的信息准确、真实。考试时严守考场纪律,熟知“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对报错级别、类别、语种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考试时错误填涂试卷代码、准考证号或提供相关信息证件不实及违反有关纪律规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各区(市)各部门务必提醒应试人员注意。
六、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为切实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管理,打击考试作弊行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今年将继续对应试人员试卷进行雷同检测,并对雷同试卷进行认定和处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通知》(人社部人考中心函〔2012〕25号)、《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原省人事厅鲁人职〔1994〕9号)及有关规定,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行为。对于在考试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全部纳入违纪违规信用档案,与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等各类违纪违规信息统一管理使用。
职称 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参考人数多,社会关注度高,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加大考试管理和监督工作,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考试的严肃性,确保职称 顺利进行。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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