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同意录用俞颖颖等11人为公务员的批复》(金人社函[2013]135号)、《关于同意录用陈依等2名同志为公务员的批复》(金市组批[2013]66号)和《关于俞颖颖等13名新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的函》(义组函[2013]47号)文件精神,请13位同志携户口本(户口符合《义乌市公务员户口迁移暂行规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到证原件等相关材料,在个私企业工作的(含事业工作人员和村官)还需携带解除或终止合同证明原件,于2013年11月11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香山路人才市场10楼)办理有关手续。
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三年十一月八日
具体录用公务员人员请参照:http://www.ywrl.gov.cn/hyzx/tzgg/201311/t20131107_4495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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