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钦北区2013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的部分岗位与所报考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经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降低钦北区板城镇区聘边远岗位等5个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后,各岗位具体开考比例分别为:
1.板城镇区聘边远岗位为1:2;
2.板城一小镇聘非边远岗位为1:2;
3.板城一小镇聘边远岗位为1:2.5;
4.新棠镇镇聘边远岗位为1:2.1;
5.大寺镇区聘边远岗位为1:2。
钦州市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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