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是交通运输部在全国交通系统进行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两个试点省市之一(另为广东)。从1994年开始的重庆高速公路综合执法地方探索和试点,到2002年的中央试点,再到2005年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成立,重庆交通综合执法工作实现了“精简、统一、效能”的改革目标。目前,重庆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已成为全国唯一一个集路政、运政、港航和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监督处罚等职能于一体的交通综合执法机构,现有在编执法人员1700余人,总队下设5个支队和36个基层执法大队,并对已实行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的9个区县开展业务指导。19年来,在车流量年均上升20%的情况下,连续19年将高速公路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政府下达考核指标内,连续19年未发生死亡1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每百公里死亡数控制在13人以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未发生长时间、大面积堵塞事件;主城区道路运输连续91个月未发生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交通事故,地方管辖水域连续75个月保持“零死亡”,圆满完成了“5.12”抗震救灾、抗雪保畅、奥运安保等一系列急难险重任务。重庆交通综合执法工作得到了交通运输部等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肯定,先后荣获重庆市十佳执法机构、集体二等功、全国交通先进集体、全国文明单位等22项省部级以上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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