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特殊教育中等专业学校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阅读:784 次 日期:2013-10-31 12: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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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特殊教育中等专业学校隶属于省残联,正处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是一所以招收视障、听障、言语障碍和肢体功能障碍学生为主、中高等教育兼容的特殊教育学校,承担着残疾人和残疾人康复、教育工作者的中高等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任务。学校职业教育特色突出,办学成果丰硕,毕业生连年供不应求,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职业教育管理创新学校、全国德育管理科研先进学校、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东西部学校结对帮扶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省级文明单位等系列荣誉,是全国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全国青少年道德培养实验基地、中国残疾人服务网体验测试基地,目前在全国同类学校中是唯一一所国家级重点中专,在校生规模最大、学科门类最多、教学成果突出。现开设11个专业,其中5个大专阶段专业和6个中专阶段专业,有在校生1300余名,在职教工119人。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省特殊教育中等专业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热爱特殊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5、应聘高级岗位的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6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初级及工勤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6、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省特殊教育中等专业学校网站(http://www.sdse.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投递的方式进行,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山东省特殊教育中等专业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发至招聘指定邮箱(sdtjzp@126.com),邮件的主题词格式为“应聘岗位+应聘专业+姓名”(如:教师1+XX专业+张XX)。报名材料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2、资格审查

11月9日-11月13日,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给予回复。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应及时登陆个人邮箱,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人员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相关证明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统一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4、“其它条件要求”中所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职业(执业)证书等;5、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和电子版照片。

现场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招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组织;对初级、中级和工勤岗位的应聘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的主要内容为专业知识(占70%)和公共知识(占30%)。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总分为100分,设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按实有报名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的面试采取说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说课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教材的把握、教法、学法、教学程序、教师基本功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仪态风貌等。

应聘实训指导教师岗位的人员的面试采取说课和答辩的形式进行。说课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仪态风貌等;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运用手语对残障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和生活服务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应聘图书管理岗位的人员的面试采取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用心工作和适应岗位工作的能力、仪态风貌等。

应聘医生岗位的人员的面试采取病案分析和答辩的方式进行。病案分析主要测评应聘人员诊治思路、临床业务水平等分析和解决临床问题的能力。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仪态风貌等。

应聘工勤岗位的人员采取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责任心,为视障、听障、言语障碍、肢体功能障碍等4类残疾学生提供生活服务保障的能力,驾驶技能、临场应变能力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人选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为提高工作效率,先进行体检,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采取实地考察形式,通过查阅考生档案、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姜老师

联系电话:0531-87198305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3年10月31日

附件1:2013年山东省特殊教育中等专业学校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附件2:招聘报名表

《招聘报名表.doc》来源于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最近更新201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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