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工作人员。依据《黑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黑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调整补充规定》,结合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实际用人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单位简介
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是一所综合性三级乙等医院,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业务用房34500多平方米,医院开放床位360张,在职职工444人,专业技术人员352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169人,中级职称人员85人。设有37个临床医技科室。拥有磁共振、16排CT机、DSA、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高端彩超等大批现代化医疗设备,担负着黑河市区及排毗邻市县170多万人口的医疗、预防、保健、教学、康复等任务。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11名。其中临床医生岗位10名,临床检验岗位1名。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四、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曾受过党纪、政纪和刑事处分(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3、热爱卫生事业,工作态度积极,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精神。
4、专业知识扎实,综合素质好,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临床医生岗位:
(1)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临床医学、麻醉学专业;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4)具有在综合性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从事临床工作一年以上经历。
2、临床检验岗位:
(1)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医学检验专业;
(3)具有检验技师以上(含检验技师)任职资格证书;
(4)具有在综合性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从事临床检验工作一年以上经历。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本人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属于项目生的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提供相关证明(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优待安置证);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综合性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需注明起止年月);二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3张,填写《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1份。
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2。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5日-2013年11月29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址: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党政办
联系人:王越王树岭赵岩
联系电话:0456-82564040456-8253858
(二)考试
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选,通知考试,发放准考证。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笔试100分,内容为公共科目和医学专业知识(其中公共科目占30分,医学专业知识占70分)。考试人员中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等项目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的,笔试成绩加5分,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加2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后3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笔试成绩加5分。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面试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上通知。
考生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经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将通过社区、学校、原工作单位进行了解和个别谈话,并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五)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经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八、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九、成立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朝辉黑河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孙洪涛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
李文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英黑河市纪委常委执法室主任
詹宇伟黑河市卫生局副局长
周琳娜黑河市卫生局纪检书记
王靖波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会主席
张鸿雁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
成员:王越黑河市卫生局办公室
王树岭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党政办公室主任
于若舒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科长
蔡丽波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务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黑河市卫生局办公室,负责此次公开招聘具体工作。
主任:王越黑河市卫生局办公室
十、本方案由黑河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黑河市卫生局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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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来源于黑河市人保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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