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学校党委会讨论决定,公开招聘干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职能部门管理岗位:教育研究室主任(正科级)
(二)专业系部管理岗位: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主任
二、岗位职责
(一)教育研究室主任主要职责
1、协助学校做好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决策咨询、发展规划的编制等工作。
2、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及其他相关研究的管理工作。
3、负责学校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检查、结题(验收)等管理工作。
4、负责校本教材的组织立项、阶段检查、成果验收等管理工作。
5、负责学校教学督导、评价等工作。
6、其他相关工作。
(二)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主任主要职责
1、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协助学校做好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教育教学改革的发展规划等工作。
2、负责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落实部门教学任务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教学科研或项目建设;组织落实各类师资队伍业务能力培训等工作。
3、其他相关工作。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以上岗位的报名人员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事业心和大局意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有开拓创新、团队协作精神,作风正派。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
3、身体健康。
(二)岗位条件
1、教育研究室主任
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6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背景和经验。
提任正科级管理岗位的行政管理人员应具有正科级或二年及以上副科级岗位资格。
2、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主任
中共党员;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6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思政专业教育背景,有较丰富的思政专业领域工作经历,熟悉思政类教育教学工作;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有相关领域科研项目(最好是市级及以上)。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报名者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sihszzb@126.com和ygzrsk@163.com。报名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材料。网上报名需同时提交纸质应聘报名表。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4日至2013年11月23日。
2、面试答辩:学校成立面试答辩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答辩。面试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组织考察: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招聘岗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
4、决定任用: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由学校党委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拟任职人选并进行任前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履行任职手续。对决定任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
五、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处(周祝公路279号,201318)
2、联系人:郑老师33755511 ,黄老师33755333
报名表下载地址:http://news.shsmu.edu.cn/default.php?mod=oarticle&_siteid=100785&do=detail&tid=35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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