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通辽市奈曼旗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来源:奈曼教育网 阅读:1656 次 日期:2013-10-24 14:4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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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1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进程及时间安排

(一)受理范围:

奈曼旗教体局属各级各类学校符合办理教师资格条件的教职工及户籍是奈曼旗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时间安排

1.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10月20日8:00—11月1日17:00。

2.现场确认时间:10月31日8:00—11月5日17:30。

3.现场确认地点:奈曼旗教体局308室。

4.体检和非师范类人员说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奈曼教育网。

5.咨询电话:0475-4213633。

二、上报材料的要求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站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另交标准规格2寸蓝底照片三张。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免试证明;

6.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

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8.其他材料:对于后期本科学历的教师,如果专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提供专、本科毕业证、专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如果专科是非师范类专业毕业,后期本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同时提供专、本科毕业证、后期本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

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装订。

附件:教师资格报名须知

奈曼旗教育体育局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日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内蒙古教师资格证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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