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入考核的人员应提交以下本人材料:
1、无违法犯罪证明(公安部门出具)。
2、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计生部门出具)。
3、没有参加法轮功证明(政法部门610办公室出具)。
以上证明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县(区)、乡(办事处)、村(社区)三级相关部门提供。
4、考核人员需提供个人人事档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认证报告原件等考核相关材料。其中:国民教育学历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39号,金水东路与农业南路交叉口,联系电话:0371-65796015)认证;焦作市委党校学历由焦作市委党校认证,中央党校、河南省委党校学历由河南省委党校认证。
5、政治学习工作表现鉴定(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出具;应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出具;参加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部门出具,没有人事代理的由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出具)
6、以上材料由本人于2013年11月15日下午5:30前交到焦作市山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办公一区人事股(咨询电话:0391-3999879;地点:焦作市建设东路48号),未按时上交以上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考核资格。
二、考核结果于2013年11月22日在指定工作网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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