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彩虹工程的通知》(黑人社函〔2013〕489号)要求,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公益性岗位从事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业工作。现将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户籍在鸡西所属六区区域内(三县(市)按照省里统一安排自行组织),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2009年至2013年取得大专以上学历),重点是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和经济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自愿从事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业,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扎根基层;
3、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及专业
单位 | 工作岗位 | 人数 | 性别 | 专业 |
市法学会 | 文秘 | 1 | 女 | 文秘或中文 |
事务管理 | 1 | 男 | 不限 | |
市房产局 | 房政管理 | 1 | 女 | 中文 |
房屋监察 | 2 | 男 | 法律 | |
市民族宗教局 | 财务管理和监督 | 1 | 不限 | 财会 |
信息化管理 | 1 | 不限 | 计算机 | |
市劳动人事仲裁院 | 书记员A | 2 | 不限 | 法律 |
书记员B | 1 | 不限 | 计算机 | |
鸡西日报社 | 新闻采访 | 5 | 不限 | 中文或新闻 |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全省统一于2013年11月9日上午9:00—11:00进行笔试。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时事政治》,出题和评卷工作由省人社厅委托专业部门完成。
五、签约聘用
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培训合格后,由聘用单位安排上岗,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3年期限的合同。
六、相关待遇
高校毕业生被聘用上岗后,工资待遇为每人每月1100元,并为其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不含个人应缴纳部分)。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1日—30日(26日、27日除外);
2、报名地点:鸡西市就业局一楼公共就业服务大厅(鸡冠区和平北大街69号);
3、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三张一寸近期彩照,笔试报名费100元。
八、受理单位和咨询电话
1、受理单位:鸡西市就业局就业指导科;
2、咨询电话:6109876,6109885
更多信息请查看黑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