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3年度初级考试改为在10月26日上午两科连考,考试时间为3.5个小时,请考生注意掌握好时间,做好考试准备工作。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高级资格 | |||
10月26日 | 9:00-12: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2:00 | 中级会计实务 |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6:30 | 财务管理 | ||||
10月27日 | 9:00-11:30 | 经济法 | 08:30—12:00 | 高级会计实务 |
二、初级资格考试试题全部实行客观化,考生答题只需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即可。
三、开考前,考生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在答题卡上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座次号和准考证号等信息,并用2B铅笔准确填涂准考证号相应的信息点;其次,考生必须在试题本上填写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
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试题本左上角“试卷类型”下的条形码揭下,粘贴在答题卡的条形码粘贴区内,否则无法取得考试成绩。
答题时,客观试题必须按规定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规定位置填涂;主观试题必须用0.5-0.7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在答题卡上规定区域答题,要求字体工整、笔迹清楚,并注意严格按照题号顺序在各题目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草稿纸、试题本上答题也无效。考生应注意保持答题卡卡面清洁,禁止折叠,禁止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不得使用涂改液、胶带纸和修正带。
四、考生应及时上网打印准考证,对考生信息进行认真核对,有错误的报市会计考办予以更正。打印网址如下:
初中级http://60.208.116.167:8080/ksbm/usercxzkz.jsp
高级http://60.208.116.167:88/ksbm/usercxzkz.jsp
五、在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发现照片有错误需要更正的,考生需提供如下资料:
1、考生电子版照片。
2、考生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3、考生本人亲笔书写的情况说明。
4、原错误的准考证打印件。
请于10月24日前,交到宜宾市翠屏区小北街9号市财政局会计科杨学勤处。
六、考生应注意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遵守考试纪律,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正确观念,营造和谐、公平、安全的考试环境和氛围。
七、宜宾市会计考办考试值班电话:0831-8221473。
更多信息请查看会计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