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进入体检的考生(名单附后,附件二)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体检费用于9月22日(星期日)在规定时间到各区县指定地点(附后,附件一)集合参加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者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自负。
注意事项:体检需空腹、禁酒。
体检结束后,未接到通知复检的人员,请于2013年9月25日上午8:45到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互助巷医院)综合大楼七楼会议室参加基层服务人员岗前培训。未按时参加培训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西宁市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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