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政策解答
来源:山西省教育厅网 阅读:1100 次 日期:2013-09-22 11: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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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标准,改进考试内容,强化职业道德、心理素养、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师专业发展潜质,改革考试形式,加强考试管理,完善考试评价,引导教师教育改革,严把教师职业入口关,结合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教师准入和管理制度。

2、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对象是哪些人?

自2013年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起,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本省区域内,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

2013年及以前参加过山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的申请认定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教育学、心理学两科成绩均不合格的人员;

2014年及以后入学的申请认定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学生。

3、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是哪些人?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

4、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是否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2014年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仍可持毕业证书直接向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后,即2014年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不再直接认定,必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

5、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什么条件?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我省的中国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

(4)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7)本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名。

6、教师资格考试程序是什么?

符合考试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通过人员,可以报名参加面试;面试通过,并符合认定申请条件人员,可以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7、教师资格考试的命题依据是什么?

命题依据是国家制定的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不指定考试用参考教材。

8、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笔试主要考查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所应具备的教育理念、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文化素养、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拟任教学科领域的基本知识,教学设计实施评价的知识和方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9、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面试主要考查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10、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科目有哪些?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保教知识与能力》2科。面试不分科;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科。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科学、英语、社会、美术、音乐、体育等学科;

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和《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3科。试点期间,《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笔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等13个学科。面试科目与笔试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相同。

11、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科目有哪些?

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和面试科目与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和面试科目相同。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和《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3科,其中《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笔试与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相同。试点期间,《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的考试暂纳入面试环节考查。面试科目与拟任教学科一致,拟任教学科应同面试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

12、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素质”考查哪些方面?

主要考查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心理素

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13、“保教知识与能力”、“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主要考查哪些内容?

按照国家有关考试大纲执行。

14、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采用什么方式?

笔试采用计算机考试(机考)和纸笔考试两种方式进行。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今年采用纸笔考试方式。今后的笔试方式根据教育部要求统一调整。

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15、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采用什么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和评分等环节进行。

面试考试时间为20分钟。

16、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时间?

我省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一般在每年11月举行,面试一般在每年12月举行,具体时间和相关安排提前向社会公布。

17、考试成绩如何确定?

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国家确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由省教育厅确定。笔试单科合格成绩2年有效。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笔试和面试合格后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3年。

18、考试成绩如何查询?

笔试和面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以通过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提出复核申请。

19、考试如何收费?

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文件执行。

20、哪些人可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本省区域内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认定。

21、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条件有哪些?

(1)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

(3)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合格证书;

(4)按照《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体检合格;

(5)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单位(在校学生为就读学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22、教师资格如何认定?

具备教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按照申请教师资格的类别和教师资格认定权限,分别到县(市、区),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具体为: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到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23、改革前,已经取得《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如何过渡?

已取得《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内)的人员,应在2014、2015年内,参加设区市教育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取得合格成绩且具备其他认定条件的,可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24、改革前,已经取得《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单科合格证书》的人员如何过渡?

已取得《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单科合格证书》(有效期内)的人员,应在2014、2015年内,参加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补考,补考科目(教育学或心理学)成绩合格后,参加设区市教育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取得合格成绩且具备其他认定条件的,可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25、改革前,已经取得《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和设区市教育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成绩的人员如何过渡?

已取得《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内)和设区市教育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成绩(有效期内),且具备其他认定条件的人员,应在2014年或2015年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26、上述23、24、25条所列人员过渡期补考、补测的政策是什么?

上述23、24、25条所列人员补考、补测的内容、形式及认定政策办法同改革之前,补考、补测成绩不再执行有效期。

27、上述23、24、25条所列人员过渡期限的截止时间?

截止到2015年,凡上述23、24、25条所列人员,仍未取得补考科目(教育学或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或未取得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成绩,或不具备其他认定条件,或因其他原因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从2016年起,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必须参加国家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含笔试、面试)。

28、持有的山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颁发的《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能否转换为考试改革后的有关笔试科目成绩?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规定,不能转换。

更多信息请查看山西省教师资格考试网

更多信息请查看山西省教师资格证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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