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科技大学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启事
来源:二十一世纪人才网 阅读:573 次 日期:2013-09-13 14:4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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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技大学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与中国科学院共同举办、共同建设,经教育部批准、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主管的全日制研究型普通高等学校。根据建设与发展需要,现诚招学校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主要职责和招聘条件

(一)综合办公室信息化主管1名

主要职责:

1)协调学校信息化系统(偏硬件)的规划、设计;

2)管理学校网络设备、服务器等硬件;

3)对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的IT服务需求给予支撑。

招聘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40岁(含)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熟悉IT硬件,有5年以上大型机构、园区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经验,有在大学或研究院(所)工作经验者优先;

3)责任心强,踏实,细心,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身体健康。

(二)教学与学生事务处主管1名

主要职责:

1)做好全校学生(本科生、研究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建立全校学生(本科生、研究生)的心理档案工作;

3)开展日常的心理咨询及心理干预等工作;

4)负责学生档案的管理;

5)协管学生日常事务;

6)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招聘条件:

1)热爱学生,热爱心理辅导工作,认真负责,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2)具备良好的心理咨询职业道德;

3)专业知识扎实,接受过系统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培训,有高校心理咨询及相关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4)具有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优先;

5)本科及以上的学历,身体健康。

二、招聘办法

1、报名

请应聘者通过人才招聘系统(http://jobs.shanghaitech.edu.cn/)提交应聘申请。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9月16日。

2、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进行面试。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前,不予接待应聘来访。

3、考核

学校组织统一考核,考核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基本采取提问答辩方式进行。

4、考察与体检

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对其组织录用考察与体检。

5、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E-mail:hr@shanghaitech.edu.cn

想了解单位更多信息,请登陆学校网站www.shanghaitech.edu.cn。

上海科技大学(筹)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一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上海市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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