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3年东平县招聘教师简章》有关规定和要求,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已确定拟聘用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9月8日-9月14日)。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监督电话:(0538)2830076。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于9月15日上午9:00到县人社局四楼会议室(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选择工作岗位并领取招聘通知书。
详情请参见拟聘用人员名单:http://www.dp-lss.gov.cn/list.asp?art_id=2648
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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