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下半年招聘公告
来源: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阅读:1109 次 日期:2013-09-10 09: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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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珠算与珠心算》杂志社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珠算与珠心算》杂志社隶属于黑龙江省财政厅,为正处级事业单位,办公地点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银行街10号。其职责任务是:传承弘扬珠算文化,宣传普及珠算心算教育;推广珠算心算教学法、教练法和算理算法;宣传珠算心算教育与基础数学、脑科学理论的融合开发人的智力潜能;研究发展珠心算科学和成果的开发运用;宣传并参与珠算心算理论研究和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编辑出版《珠算与珠心算》杂志。

二、招聘人员必备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勤奋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四)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并享受省政府黑政发〔2009〕30号文件中明确的加分政策。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招聘计划及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可在2013年9日17日9:00至2013年 9 月23 日16: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选择“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http://221.208.247.70:8000/index.aspx),进入报名系统。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可在2013年 9 月 17 日9:00至2013年 9 月 24 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取消报名。

3、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含仲裁通过)的考生可在2013年9 月 17 日9:00至2013年 9 月 24 日16:00期间,登录网络报名系统,通过网络支付考务费。考务费支付成功即为报名结束。未按规定时间全额交纳考务费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考试。

4、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2013年 10 月 9 日9:00至2013年10月 12 日16:00期间,登录网报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5、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的标准证件照。

(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按缴费人数计)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5:1。否则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4)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二)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2、笔试:笔试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

《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律、公文写作基础知识及逻辑推理、资料分析等;《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考试日期为2013年 10 月 13 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前,请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确认时间:2013年9月27日8:30至11:30,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9楼928室,电话:(0451)82672269.

笔试后折算笔试总成绩,公式为: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30%+专业知识×70%,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面试: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专业知识》成绩高者进入面试,若两科成绩均相同,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所在单位或学校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或能力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依笔试总成绩进行递补。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专业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顺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审批手续。

五、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451)53642196、53606405;

纪检监督电话:(0451)53632726。

黑龙江省财政厅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下半年招聘计划及条件表

更多信息请查看黑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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