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人员结构、提高整体素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精神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柳政人〔2006〕69号)的规定,经上级部门批准,2013年我县计划公开招聘3名高级中学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
2012年、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正直、乐于奉献、相貌端庄、身体健康;
3、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和高中教师资格证;
4、年龄30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学校及专业
融水中学:体育1人。
融水县民族高中:数学1人,地理1人。
四、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的方式择优录用。
面试要求:⑴面试比例。对资格审查合格者,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对达不到比例,又确需进人的,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
⑵成立面试考评组。面试考官由县人社局、县编办、县教育局和学校代表7—9人组成。⑶面试内容:主要为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知识或具体操作测试。
五、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2013年9月9-13日.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地点:融水苗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大学生就业推荐表和相关奖证书。
六、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编制和待遇
(一)毕业生面试、考核、体检合格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方可办理入编手续,使用事业编制。
(二)凡被聘用的人员列入财政供养,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供给。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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