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系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因所业务拓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器械检测人员1名、现予以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年龄25-40岁;
2、热爱本职工作,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团结协作和吃苦耐劳精神;
3、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理论基础扎实,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熟悉计算机操作,较好的英语综合能力。
二、招聘人员专业技术要求:
1、具有医学影像学、计算机软件工程、机械、材料、电子等医疗器械相关专业;
2、有影像学或外科植入物或电磁兼容检测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办法:
应聘者请于9月30日前将本人学历、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个人简历、一寸免冠照片、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材料,寄往上海市浦东新区国际医学园区金银花路1号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办公室收。邮编:201318。联系电话:021-38019900;监督电话:021-63111753。
注:个人资料概不退回。
四、考试安排:
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后,对符合条件者组织进行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入职检查:
拟聘人员至本市三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六、外调考察:
由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工作情况等。
七、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初审、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八、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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