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其中文字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爱检察工作;
2、本科以上学历;
3、除文字人员外,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或者已经具备检察官、法官资格的公务员;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38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符合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工作3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熟悉民商事法律业务或在文字方面有专长的人员优先选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68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8、所在单位同意选调。
二、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能力测试、考察政审和体检等程序进行。
1、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9月30日18:00截止。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办法。
网上报名者须下载并填写《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表格可从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检察院网www.jsfuning.jcy.gov.cn/下载),填写完整后发送至电子信箱:jsfuningjcy@163.com。同时将有关资料复印件传真至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检察院(传真号码:0515-87223504),或发送至电子信箱:funingjcy@163.com。
现场报名者需携带有关资料原件、填写好的《报名表》和2张2寸彩色免冠照片,到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现场报名(报名地址:江苏省阜宁县阜城镇香港路580号阜宁县人民检察院802室)。
(3)报名者提供以下资料:
a、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主要工作成果、受表彰情况);
b、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法律职务等各类任命文件,司法考试证书;
c、单位同意选调证明;
d、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照二张;
e、有关获奖证书、已发表理论文章,反映检察信息技术业务、文字写作特长者需持发表的相关作品原件或证明。
2、资格审查。网上报名者测试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由阜宁县委组织部和阜宁县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核。
3、能力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百分制。主要考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创新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
4、考察政审。根据能力测试成绩,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考察政审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考察。
5、体检。对考察政审合格人员按照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2012年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序递补。
6、调动。考察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测试的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江苏省阜宁县委组织部、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江苏省阜宁县委组织部0515-87238610;
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检察院0515-87217162。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来源于江苏省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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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阜宁县委组织部
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检察院
201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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