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雷山县委办公室 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雷党办发〔2013〕44号)明确规定:“要保持教育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稳定,县境内教师原则上不予转行,教师的调动交流只在暑假期间按程序及干部管理权限有序进行”。
经雷山县发改局下属事业单位股级干部竞争上岗领导小组研究,此次股级干部公开竞争上岗报名范围:雷山县境内在编、在职(岗)的各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包括教育专业技术人才)。
望广大考生谅解,特此通知。
雷山县发改局下属事业单位股级干部
竞争上岗领导小组
2013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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