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总公司、人民团体、大专院校、驻津单位)人力资源(职称)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448号)安排,现将2013年度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语种和级别
2013年度下半年的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分为英语二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口译(同声传译),三级笔译、口译;德语、俄语、西班牙语一级笔译、口译,二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三级笔译、口译。
二、考试时间
2013年11月9日——10日。
三、考试地点、科目及方式
英语二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和三级笔译、口译我市设有考点;英语二级口译(同声传译)和俄语、西班牙语一级笔译、口译,二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三级笔译、口译考试考点设在北京;德语一级笔译、口译,二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和三级笔译、口译考试考点设在北京和上海。
一级笔译考试科目名称均为《笔译实务》,二、三级笔译考试科目名称均为《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所有考试语种一级口译考试科目名称均为《口译实务》,所有考试语种二级口译交替传译类考试、三级口译考试和英语二级口译同声传译类考试科目名称均为《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各级别笔译考试均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口译考试均采用听译笔答和现场录音方式进行。
四、考试组织实施
我市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译考试考务工作由市人才考评中心负责,口译考试考务工作由天津国际人才交流协会负责。
五、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据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口、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笔译考试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考生于2013年9月9日至23日登陆天津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网址www.tjkpzx.com,有关事宜可通过上述网址查询,或拨打电话12333咨询。
2、口译考试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于2013年9月9日至15日携带个人免冠证件照2张、证件照电子底片以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天津外国语大学第三教学楼106室进行报名、填写相关报名表格并交纳报考费用。证件照要求为护照标准、尺寸3.6cm×5cm的近1个月内白色背景彩照,电子底片要与上交照片一致。
联系方式
天津市国际人才交流协会(天津BFT考试中心)
联系人:商聃 电话:24236947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3号,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三楼D区
天津外国语大学
联系人:马健 电话:23258660
地址:河西区马场道117号天津外国语大学第三教学楼106室
七、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和我市的规定执行。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及时将有关要求通知报考人员,并认真做好报名组织和资格审查工作。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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