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管理中心隶属于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负责人防工程的维修维护和日常管理及大修、改造、新建项目的具体实施等工作。为了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说明
1、暖通制冷专业(2人)
岗位说明:主要从事人防工事组合式除湿空调机系统、进排风系统及附属配套设施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检修及使用。
2、电气维修专业(2人)
岗位说明:主要从事人防工事电气设备及附属配套设施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检修及使用。
3、内燃机专业(2人)
岗位说明:主要从事柴油机及附属配套设施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检修及使用。
4、给排水专业(4人)
岗位说明:主要从事清水泵、污水泵等给排水系统及附属配套设施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检修及使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专业或工作经验;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本市户籍;中共党员、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转业(复员)军人优先。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本次报名采取邮寄报名方式,请上下载《应聘人员登记表》,并将应聘人员登记表填写完整。携同身份证、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长宁区虹桥路1501号综合办公室钱老师收,并在信封上注明应聘及应聘岗位(邮编:200336),应聘材料请自行留底恕不退还,谢绝来访。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10日。
2、资格审查。根据收到的应聘人员材料,人防工程管理中心招聘工作小组进行筛选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笔试通知,未进入笔试者不发通知。
3、笔试。根据有关部门相关规定,委托相关职业能力考试机构命题,自行组织笔试。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
4、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式面试、实际操作等多种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提问。
5、体检。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择优录取,进入体检。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考察。由本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级主管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老师
联系电话:62198553
监督电话:23119873
附件:应聘人员登记表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应聘人员登记表》来源于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网,最近更新201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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