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广开识人视野,拓宽选人渠道,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发现、培养和锻炼干部,切实选准干部、配强班子,为推进“五个金凤”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参照银川市公推比选处级干部工作办法,决定通过公推比选的方式选拔金凤区教育局副局长1名。
公推比选科级领导干部是指将竞争择优原则体现在干部提名全过程,综合考虑干部的履历、实绩、民意及能力素质,采取民主推荐、量化比选、全过程人选比较、差额选拔的方式产生提名人选。
一、公推比选的职位及职数
金凤区教育局副局长1名。
二、公推比选范围
金凤区教育系统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三、资格和要求
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任校长职务满1年以上,或任副校长满3年以上;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行政拘留的;
4、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等情节的;
5、有其它政策不允许提拔使用的。
四、公推比选的程序
此次公推比选工作于2013年8月28日开始。具体工作程序是:
(一)发布公告
8月28日起在金凤区党建网、金凤区教育网以及政务协同办公网发布公推比选公告。
(二)报名
报名主要采取干部个人自荐、县级领导干部署名推荐、单位党组织推荐、组织部门推荐等形式相结合的方式。
1、报名时间
2013年8月29日上午9:00—18:00。
2、报名方式和地点
在金凤区委组织部308室现场报名。
3、报名要求
报名者须填写《金凤区2013年公推比选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报名登记表从金凤区党建网下载。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同一底片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书、近五年获县区级以上表彰奖励证书、近五年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各1份(报名时须携带原件审核)。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有金凤区公推比选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公选办公室”)对所有参加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规定条件和资格的,经金凤区公推比选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为正式报名人员。
比选职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一般不低于1:10。正式报名人员名单通过“金凤党建网”公布。
(四)笔试
笔试工作主要由金凤区党委组织部协调命题、阅卷。金凤区委组织部负责笔试的组织工作。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公开推荐环节人员。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准考证由公选办公室电话通知本人领取。
(五)公开推荐
召开推荐会议,报名人员进行表态陈述发言,时间应控制在3分钟以内,陈述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和竞争优势。按照民主推荐得票÷参加民主推荐人数×100的方法计算比选对象推荐得分。进入量化比选人员名单通过“金凤党建网”公布
(六)量化比选
由公选办公室向比选人员发放《金凤区公推比选教育局副局长履历、奖励情况量化评分表》,对比选人员的履历情况、表彰奖励情况进行量化评价。
按照民主推荐得分(60%)+履历量化(20%)+表彰奖励量化得分(20%)的方法计算比选对象的综合量化得分,综合量化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演讲答辩人员。进入演讲答辩人员名单通过“金凤党建网”公布。
(七)驻点调研
确定的演讲答辩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安排到教育局进行调查研究。调研时间为1天,调研内容由参加演讲答辩人员根据比选职位的职能、岗位职责等情况自行确定,比选职位所在单位负责统一提供相关资料。
(八)演讲答辩
演讲答辩采取“大评委”方式进行。“大评委”分专家评委和公众评委。专家评委约11人,包括区、市相关部门专业人员和金凤区四套班子分管和联系领导;公众评委约20人左右,包括区、市两级“两代表一委员”,熟悉比选职位业务、工作关联度高的人员、比选职位所在单位人员、服务对象及近年来退下来的老同志,其中比选职位所在单位人员比例不高于20%。
在演讲答辩会上,由组织部门发放演讲答辩人员名册(包括个人综合量化评分表及具体评分情况)和个人简历表等。
(1)演讲。主要内容为近年来个人工作实绩,今后工作思路及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每位演讲答辩人员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
(2)现场答辩。演讲答辩人员现场按照评委给出的答辩题进行答辩。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3)专家评委和公众评委根据每位演讲答辩人员的现场表现,当场进行评分。按照专家评委打分占70%、公众评委打分占30%的比例分别计算每位演讲答辩人员演讲答辩得分。演讲答辩得分当场公布。
(九)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综合量化得分占50%、演讲答辩得分占50%的比例,分别计算每位演讲答辩人员综合得分,并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确定的考察对象名单通过“金凤党建网”公布。
(十)综合考察
区委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差额考察。考察采取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测评、德的状况测评、民意调查、个别谈话考察、查阅档案、岗位适应性评价等方式进行。考察组成员为每位考察对象打出考察得分,同时按照综合量化得分占35%、演讲答辩得分占35%、考察组打分占30%,计算考察对象综合考察量化得分。根据考察对象综合考察量化得分及其他情况,考察组集体研究提出有关比选职位人选建议,并向公推比选领导小组汇报。
(十一)酝酿
金凤区公推比选领导小组结合职位要求及考察对象个人特点特长等,综合考虑考察组的考察建议,研究提出拟任人选初步建议名单,提交区委常委会票决。
(十二)决定任职
经区委常委会议研究,票决产生比选职位任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正式任用。如有问题反映并影响任职的,取消任职,由公推比选领导小组在考察对象中提出拟任人选二次建议名单提交区委常委会二次票决。
五、公推比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纪律
公推比选工作在金凤区委领导下进行,成立金凤区公推比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马金龙
副组长:梁海滨、孟仿英、常洪斌
成 员:赵玉林、严一红、黄学忠、高慧、王建国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金凤区委组织部,孟仿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公推比选工作要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认真依照本通知的各项要求和安排开展工作。在公推比选工作中,发现报名人员所在单位有违反工作原则、程序、纪律以及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对单位主要领导和责任人将严肃处理,5年内不予提拔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报名人员有弄虚作假、拉票、行贿、舞弊等不正当活动和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严肃处理,5年内不予提拔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参与公推比选选拔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公道正派、严谨细致、尽职尽责,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和纪律,对违犯纪律的,将严肃查处。
六、工作要求
教育局党工委、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公推比选科级领导干部工作,要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宣传公推比选工作的意义,鼓励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积极参与公推比选。同时也要认真负责的对报名人员的条件、资格和履历、获奖情况进行初审,以确保公推比选工作公平、公正。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金凤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
《金凤区2013年公推比选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xls》来源于金凤区党委组织部,最近更新 201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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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凤区委组织部
201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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