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市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 面试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 办法和岗位设置的通知》(豫教师〔2013〕133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管理
依照豫教师〔2013〕133号文件精神,本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 面试工作,由各设岗县(市)负责组织实施。所需经费由设岗县(市)财政负责落实,用于组织面试、体检和岗前培训等相关工作。
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我市成立由教育、财政、人事、编制机构、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组成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各司其职,共同做好此次特岗 面试工作。
附:2013年辉县市特岗 面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邓智敏(辉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绍斌(辉县市监察局局长)
成 员:刘建国(辉县市教育局党委书记)
王炳岳(辉县市财政局局长)
任同国(辉县市人事局局长)
王锡来(辉县市编委主任)
王彦辉(辉县市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组长兼考区主任,副组长兼考区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建国同志兼任。
二、严格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复审,主要审查考生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凡进入我市面试范围的考生,务于8月28日到辉县市教育局参加资格复审。参加复审时,需携带面试通知单(在招聘系统内下载打印)、身份证、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交毕业学校学生就业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行为并能按时毕业的有效证明)和教师资格证(往届毕业生需携带)等原件,并在资格复审现场填写《河南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 登记表》。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考核。考生如缺少有关材料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取消其面试资格,责任自负。资格复审合格后,要在面试考生提交的《河南省2013年特设岗位 登记表》上签署面试资格复审意见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考生在资格复审时还要携带与报名上传数码照片同一底版的照片两张,以便在通过复审后当场办理面试证件等。
三、严格面试程序
我市考生面试时间为8月31日,地点在辉县市城北中学 (苏门大道与清晖路交叉口向东88米)。8月31日前考生面试成绩报新乡市教育局。9月1日面试成绩将通过招聘系统对考生公布。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一是要认真遴选面试考官。按照考生学科、学段分布情况,我市将所有考生分为9个小组,分别为:小学语文A组、小学语文B组;小学数学A组、小学数学B组;小学英语组;小学音乐组;小学体育组;小学美术组;初中物理、化学组;。面试分9个考场同步进行,每个考场设考官5人,其中主考官1人。每个考场同时设计时、计分员1人,唱分、引领员1人,监督员1人。二是要加强面试考场管理。面试设主考1人,副主考4人。面试地点实行封闭式管理,采用现场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评分严格统一标准,采用科学方法统计考生面试成绩。三是要认真履行签字手续。《面试评分表》填写后由考官分别签字确认,《面试成绩登记表》填写后分别由计分员、唱分员和监督员签字确认。
四、严肃招聘纪律
特岗 面试工作要严格执行上级政策规定,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聘工作实行责任制,明确任务,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严禁在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省、新乡市将组织人员对各设岗县的面试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以确保面试工作的严肃、公平。河南省监督举报电话:0371-65682705,新乡市监督举报电话:0373-3519003,辉县市监督举报电话:0373-6367182,0373-6367180。同时,招聘面试工作设监督组,由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全程监督,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严格杜绝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2013年辉县市特岗 面试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河南省特岗 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