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于8月25日组织开展了2013年第三季度考核招聘教育专业技术人才考核工作,并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根据渝人社发〔2011〕327号文件规定,报考岗位形成竞争的(即差额考核),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按评分标准评定。考核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即等额考核),实行票决制,其同意得票数须达到投票数的2/3方为合格。现将考生成绩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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