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拔部分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和数额
这次拟公开选拔18名科级干部。其中,正科级领导职位2名,副科级职位16名。
1、县直部门正科级领导职位2个
县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县金融证券服务中心主任各1名。
2、县直部门党外副科级领导职位2个
县工商联副主席、县旅游局副局长各1名。
3、县直部门所属事业副科级领导职位5个
县烈士陵园主任、县广电局新闻中心主任、县困难职工援助中心主任、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县少海公园管理办公室主任各1名。
4、镇街道副科级干部职位9个
二、报名的范围、资格条件
(一)范围
符合各职位选拔范围和条件的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所规定的选拔任用条件和任职资格,有担任领导职务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在现职岗位上表现突出。身体健康。
2、报考正科级领导职位的,一般应是196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现任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职务满1年。现任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正科级职务的也可报考。
3、报考副科级党外领导职位的,年龄一般应是40周岁以下(197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参加工作满3年;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非中共党员。现任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职务的也可报考。
4、报考县直部门所属事业副科级领导职位的,年龄一般应是50周岁以下(196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参加工作满3年,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现任副科级职务的也可报考。
5、报考镇街道副科级干部职位的,年龄一般应是32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参加工作满3年;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参加工作满2年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
6、任职时间、参加工作时间截止到2013年8月31日,按周年计算。
7、近三年年度考核无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8、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未满的,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以及存有其他影响提拔使用问题的干部不得报考。
三、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通过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等方式报名,填写《桓台县公开选拔科级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连同有关证明材料,报桓台县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登记表一般应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公开选拔的具体方法、程序及其他事宜详见公开选拔简章。
联系电话:0533-8162399
桓台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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