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要求,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为市区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招录部分离校未就业大学生劳动保障协理员公益性岗位和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公路交通协管员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录人数、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人数。市区各区共招录劳动保障协理员公益性岗位85名(不含呼兰区、阿城区),省交警总队高速支队招录高速公路交通协管员公益性岗位34名。
(二)招录对象。户籍在哈市市区内(不含呼兰区、阿城区),2008年至2013年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离校未就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重点是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和经济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双城市、尚志市招录的高速公路交通协管员公益性岗位要求户籍在双城市、尚志市。
(三)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须身体健康,无严重疾病和残疾,政治素质好,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自愿从事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业,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扎根基层。
3、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
1、2013年8月14日,报考人员可通过“哈尔滨市就业管理局”官方网站查看具体报名要求及下载相关报名表格。报名时间为2013年8月19日至8月23日。
2、报考人员需持哈市城镇户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3张、《哈尔滨市就业援助彩虹工程招录公益性岗位报名表》(网上下载),到户籍所在区(市)就业局报名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就业困难家庭、零就业家庭和经济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还要携带相关证明(各区、市就业管理局地址及联系电话见附表)。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报考省交警总队高速支队高速公路交通协管员公益性岗位,须男性,身高170cm以上。
3、报名通过人员于8月28日下午-8月30日到报名区(市)就业局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1、考试时间:2013年8月31日上午9:00-11:00。
2、考试地点:哈尔滨市技师学院。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公滨路108号。
3、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全市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时事政治》。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录计划分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录用,同等分数就业困难家庭、零就业家庭和经济困难家庭优先录取。
(三)公示
对于考试合格拟录用人员,在哈尔滨市就业管理局官方网站和报名所在区就业局公示3天。
四、相关待遇
被录用人员上岗后工资待遇以现行政策为依据执行,并为其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不含个人应缴纳部分)。
五、人员管理
公益性岗位是由政府出资,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政策。被录用的劳动保障协理员参加上岗培训考试合格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哈尔滨市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协议》,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录用,不合格的,解除协议。协议期满后,根据有关规定及双方意愿可终止或续签协议。
被录用的高速公路交通协管员由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负责岗前培训和签订劳动合同等事宜。。
下载:
2、哈尔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彩虹工程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地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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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彩虹工程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地址.xls》来源于哈尔滨市就业管理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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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哈尔滨市就业管理局
201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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