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报对象
第二次填报志愿的对象为:考生第一次填报的学校或专业在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中取消了招生,凡涉及的考生均可重新改报其它学校或专业。
二、填报规则
凡符合第二次志愿填报条件的考生按以下规则填报志愿:
1.考生不得改变报考科类改报本科类以外的学校;
2.考生只能对涉及计划变更的志愿进行改报。
三、填报时间
第二次填报志愿时间:2013年11月29日9:00至18:00。市教育考试院将网上公布《重庆市2013年各类成人高校招生计划》,以供符合第二次填报志愿的考生选报。
四、对放弃填报的处理办法
逾期未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第二次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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