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山区2013年 笔试工作已顺利结束,根据《邯山区2013年度 公告》要求,特制定面试实施办法如下:
一、面试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人数2:1的比例拟定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拟定面试人员经区教体局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最多保留两位小数。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为2013年8月24日(星期六),参加面试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于上午7:30前到指定面试地点报到,进行面试,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地点:邯山区渚河路小学。
三、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讲课与现场问答的形式,共100分。讲课时间为10分钟,现场问答时间为3分钟。时间终了,无论考生是否完成应立即结束并退场,不得超时。
四、面试分组
面试按专业分为5组进行。面试评委从外地聘请教育专家35名,每组7名。面试试题从外省考试中心试题库随机抽取2套。面试当天由邯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抽取其中1套作为本次面试试题。
五、面试流程
面试按专业共分5组,每个面试小组备有候考室、备考室和考场3个教室。面试当天考生应在上午7:30前到达指定考点,7:40考生在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共同监督下,在阶梯教室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组织考生依据各科目笔试名次进行抽签(笔试分数并列的以面试准考证序号排列,小号列前),决定面试顺序,并按顺序分别进入候考室、备考室和考场。每位考生备考时间为10分钟。考生面试时间为13分钟,前10分钟由考生讲课,后3分钟采取考官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面试时间结束,考生离开考场,到考点大门外等候面试成绩。
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1-3号考生的面试成绩,待3号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评委同时打分并亮分,工作人员收集、记录、计算面试成绩后同时公布。从4号考生开始依次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5位评委的平均分作为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并在考试当天考点门口予以公布。
六、考生注意事项
(一)面试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考生报到后必须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及其他有关说明,按时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二)所有面试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及书面材料进入封闭地点和面试考场。
(三)面试考生必须听从引导人员的安排,按抽签确定的顺序进行面试,不得提出违背本办法规定的其它要求。
七、纪检监督
邯山区纪委监察部门将对面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考生如发现面试工作中有违纪违法行为,请监督举报。
此办法由邯山区 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决定。此办法由邯山区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邯山区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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