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濠江区关于2013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来源: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网 阅读:976 次 日期:2013-08-21 1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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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教中心、各中小学和幼儿园:

根据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开展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3〕24号)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今年我区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我区2013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从今年8月份开始至今年11月15日前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启动和做好前期工作阶段。

8月份开始至9月15日前,各中小学校、职教中心要在全社会开展宣传,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范围、对象、条件、受理时限以及本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地址、联系电话等有关信息。同时,要做好社会人员申报认定教师资格补修教育学、心理学(以下简称“二学”)和普通话测试以及体检、思想品德鉴定等工作。

(二)受理申报阶段。

申请人网上报名。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9月16日00:00—9月30日24:00,报名网址为“广东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gdhed.edu.cn)的“网上报名”栏,申请人网上报名后必须持相关纸质材料向我区的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并进行现场确认。

申请人现场确认。

1.时间:9月16日—9月30日(节假日除外);

2.地点:濠江区教育局,联系电话:87374617。

(三)认定教师资格阶段。

2013年10月1日—11月15日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教师资格阶段。11月1日前完成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并做好认定准备工作。11月15日前完成数据审核和生成证书编号。

二、认真做好普通话测试,“二学”补修,体检、思想品德鉴定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

为确保工作质量,普通话测试和补修“二学”以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统一领导组织下,由各有关机构具体实施。

(一)普通话测试工作。

申报教师资格人员认定教师资格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由汕头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培训和测试地点定于汕头市鮀滨职业技术学校广厦校区(校址:东厦北路龙盛工业区盛业西街)。经测试合格者由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发给证书,并报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备案。

(二)补修“二学”课程的培训工作。

1.申报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下同)教师资格人员补修“二学”的培训工作,全市统一由汕头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培训地点在汕头职业技术学院金园校区,校址:汕头市金园路23号),培训合格者由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发给培训证书,并报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备案。

2.申报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补修“二学”的培训工作由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设在汕头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培训(培训地点:汕头市金园路25号)。培训合格者发给培训证书,并报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备案。

(三)普通话测试和补修“二学”的报名时间。

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普通话测试网上预报名时间:2013年8月20日-8月28日,报名及测试等具体相关事项见本通知附件:《相关文件及表格》中的《关于开展2013年汕头市面向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告》。

申报教师资格人员补修“二学”的报名时间定于8月19日至23日,按申报不同层次的教师资格直接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培训单位报名。

(四)体检工作。

体检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区县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执行。申报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工作由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汕头市濠江区人民医院统一时间进行体检。《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检查表》由申报人员自行从广东省教师资格网(或汕头教育信息网)下载填写,并贴上一寸相片(与申请表同底)。申报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前应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加盖骑缝印章。

(五)思想品德鉴定工作。

申报教师资格人员的思想品德按不同类别人员分别由相关单位鉴定:在职教师由所在学校鉴定;社会人员由所在街道(镇)鉴定;人事关系挂靠在人才交流中心的由所在人才交流中心鉴定。

普通话测试、补修“二学”、体检和思想品德鉴定等工作均应于9月16日受理申报阶段开始前完成。

(六)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

按规定凡应接受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申报人员,在认定教师资格前应接受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申报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由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专家组测评。

教育教学能力测评于2013年11月1日前完成,并将结果通知申报人。

(七)认定收费

1.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814号)的规定,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包括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与学历不对应层次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缴费240元。

2.体格检查、普通话水平测试和“两学”课程补修及学历鉴定等费用,应按规定另行缴纳。

三、加强领导,严格把关,确保质量

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的工作。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调配一定人力做好此项工作。要准确把握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对象范围和条件,严格遵守教师资格认定程序,重视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鉴定,把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质量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种不正之风的影响和违法行为的发生,一经发现违法行为应及时纠正并依法查处,确保2013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顺利进行。

四、其他事项

本通知及相应表格可在汕头教育信息网(www.stedu.net)查询与下载。

汕头市濠江区教育局

2013年8月20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广东省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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