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参加我县2013年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的考生如对本人笔试成绩有异议的,请本人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于8月23日下午18:00以前(逾期不予受理),到县人事考务中心报名处填写考生查分申请表,按照程序进行分数查询。
特此公告
方城县 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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