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体检考生:
请你于2013年8月16日(周五)上午8:00到宝山中心医院体检科(宝山中心医院内)参加体检。
体检地址:友谊支路301号
体检须知
为了准确反映您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所有体检人员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他医疗单位的体检结果一律无效。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费用(313元,参加体检人员自负),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贴至体检表(现场领取)上后由体检中心加盖公章。
4、体检前一天请吃清淡食物,注意休息,体检当天需采血、B超等检查,晚上8点后请勿进食,体检当天早晨空腹,水尽量少喝。
5、请勿携带玉器、金属挂件或项链,不携带贵重物品,请勿穿戴有亮片或有反射性配饰的衣服。女同志不穿连衣裙,连裤袜等不便穿脱的服装。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补检时间请事先告知工作人员。
7、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勿做X光检查。
8、体检时请自觉遵守排队顺序,依次进入检查室,保持安静。
9、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体检完毕,体检表交指定医生检查验收后,方可离开体检现场。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你的录用。
10、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请不要有家属陪同。
上海市宝山区公务员局
201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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