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区属及以上各用人单位: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3年技师和高级技师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淄人社字[2013]211号)已发布,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各镇、街道及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规定期限将符合技师申报条件人员材料于9月25日前、符合高级技师申报条件人员材料于8月25日前报区人社局培训与职业能力建设科(地址:桓公路9号,人社局402室,电话:7214947),逾期不再受理。材料经区人社局审查同意后,上报市人社局。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3年技师和高级技师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淄人社字[2013]211号),请查阅淄博市人社局网《通知公告》栏。
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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