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统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0〕88号)、《新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余府发[2008]34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含专业测试),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从笔试、面试的折合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丁丽霞等87名同志取得新余市直及高新区学校2013年全省统一招聘中小学教师体检资格(体检人员名单.xls),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集合时间:2013年8月15日上午7:30,逾期未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体检集合地点: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毓秀东大道)。
三.体检标准:按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标准执行,有特殊行业体检标准的,按其标准执行。
四.体检费用:费用自理。
五.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体检医院备有免费早餐,采血、B超检查完毕后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用餐。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请体检对象带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单)、体检费用,空腹准时到体检集合地点报到。
联系电话:0790—6736338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三年八月十三日
体检名单请参照http://www.xyhrss.gov.cn/web/index.php?module=information03act=showdatabase=informationco_id=4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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