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度兰山区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简章》的规定,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招聘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对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不再递补。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用人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现将2013年度兰山区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详情请参见2013年度兰山区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http://www.lsqedu.com/index.php?c=Mg==&type1=1&sendId=6747
中共兰山区委组织部
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兰山区教育体育局
201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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