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沈阳市征兵办向全市在校大学生发出一封信公告
来源:沈阳政府网 阅读:1471 次 日期:2013-08-09 11:53:18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2013年沈阳市征兵办向全市在校大学生发出一封信公告”,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为做好今年夏秋季征兵工作,8月8日,沈阳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向在校大学生发出一封信。

信中说,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2013年夏秋季征兵命令,今年沈阳市的征兵工作已经开始,希望全市各高校的莘莘学子认真学习贯彻《兵役法》、《国防法》,积极响应祖国的召唤,履行兵役义务,投身军营锻炼成长!

今年,根据《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省、市对于退役士兵的优待安置政策进行了调整和完善,政策更加优惠。请各位同学算一下参军入伍的“人生三笔账”。一是“政治账”。保卫祖国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是每个青年应尽的光荣义务。一人参军,全家光荣。当兵的经历是人生的一笔宝贵财富。人的一生有许多机遇,但参军入伍一生只有一次,机不可失。二是“经济账”。在校大学生服义务兵役期间,由批准入伍地发放家庭优待金,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服义务兵役期满退出现役后选择复学的,享受自主就业经济补助,标准为73000元(含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还可以享受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和退役后复学学费资助政策,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三是“前途账”。根据部队需要,可以学驾驶、修理、厨师、卫生员、计算机、通信、会计等技术。表现优秀的可以立功、入党、转士官,入伍满1年半,表现优秀,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报考军校。服义务兵役期满退出现役后不愿复学的,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并按照相关规定发放自主就业经济补助,并由政府帮扶就业、创业。这充分表明,军队不仅是锻炼人的大学校,也是实现人生理想和良好就业的起跑线。

公开信希望同学们树立远大志向,积极应征入伍,为国防建设添砖加瓦。也希望家长朋友们以实际行动关心和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积极支持子女应征入伍。

更多信息请查看征兵/军转干部安置网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