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经区政府同意,现决定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和特教教师3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详见《盐城市亭湖区2013年农村小学教师和特教 岗位表》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请从亭湖教育网下载相关报名表格并如实填写,在现场初审合格后递交。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同版免冠2寸照片3张。
报名时间:2013年8月18日至19日
报名地点:亭湖区教育局人事科(亭湖新区飞驰大道3号)
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不能多个职位同时兼报,否则视为无效。
2、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设1:3开考比例,各学科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则相应核减招聘职位。笔试主要内容为各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笔试时间初定2013年8月21日,具体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名者须于2013年8月20日下午3:00-4:00时到报名地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2)面试
笔试结束后,分学科按不高于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末位同分者)。面试形式为上微型课,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先进行资格复审。对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进入面试程序(取得面试通知)后,因故出现缺额等情况时,一律不予递补。
3、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笔试占50%,面试占50%。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分学科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末位总分相同,则取笔试成绩高分者)。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
4、考核
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情况。
5、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6、聘用
公示结束后,根据《2013年亭湖区公开招聘农村小学和特教学校教师岗位需求表》,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单位,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列事业编制。同时对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三、其他事项
1、报名者不得持伪造的证件或其它虚假材料报名。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聘用人员中被查出有假冒证书及其他虚假材料者,立即解聘。
2、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招聘收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3、本公告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休息日正常上班):
69660130(亭湖区教育局人事科)
66691261(亭湖区人社局机关事业管理科)
监督电话:
89881120、66691120(亭湖区纪委执法监察室)
附:
《亭湖区公开招聘农村小学和特教教师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盐城教育网,最近更新 201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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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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