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直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采取公开遴选的方式,为市发改委、交通局、规划局、粮食局、教育局、卫生局六个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30名。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确定选聘计划30名,其中: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办公室4名、市宏观经济研究所3名、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4名、市规划研究室和规划设计评审中心3名、市粮食行政执法稽查支队4名、市直幼儿园10名、市疾控中心2名;共设置选聘岗位13个,其中:管理岗位7个、专技岗位6个。
二、选聘条件
⒈具有平凉市户籍;⒉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⒊具有选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⒋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⒌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列表)。
试用期未满的、年度考核曾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三、选聘办法
选聘工作按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实施过程中各环节的信息均在中国·平凉门户网站和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同时发布。
1.报名要求:8月8日至10日在市直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审查报名(市人社局七楼培训教室,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参照公开招聘考试收费标准,应聘人员每人缴纳报名费150元。
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单位出具并由组织人社部门加注同意报考意见的介绍信、考核结果证明;提交相关证件复印件及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同时提供20KB以下、JPG格式电子照片)。
⒉笔试面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选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对专业性强又急需用人的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市直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开考比例可降低至1:2;其他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选聘计划。
笔试定于8月13日进行,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笔试科目按岗位类别设置,管理岗位考《公共基础知识》;专技岗位考《专业知识》,同一单位的岗位选聘不相近多个专业的,以适岗专业知识为主(详见笔试科目归类及考试范围)。8月12日在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面试定于8月16日进行,采取专业能力测试方式,总分100分。市直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按规定程序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除外)。8月15日在原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应聘人员最终成绩按照7:3的比例确定,即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计算公式为:最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⒊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按选聘计划等额确定人选,由市直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进行。
⒋公示聘用:市直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最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从合格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四、监督检查
为确保选聘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由市纪委、市人社局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市纪委监督电话:0933-12388,市人社局监督电话:0933--8238208)。
本公告由市直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933--8211433)。
附件:
2、201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笔试科目归类及考试范围
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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