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对象
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二、征集年龄
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
三、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特殊要求的条件兵按接兵部队有关规定执行。
四、征集办法
(一)8月1日至10日,适龄青年持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等到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报名点报名。
(二)8月11日至25日,体检政审。
(三)8月26日至31日,初定兵员。
(四)9月1日至4日,集中复查。
(五)9月5日至31日,起运新兵。
五、政策规定
征兵有关政策规定在http://zbbm.chsi.com.cn网站查询。
六、监督电话
地区征兵办公室:0998-2783560,0998-2522217。
喀什地区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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