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鞍山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已经结束,根据《2013年度鞍山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下一步将对考生进行考察,现将考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经体检,现有327名考生进入考察阶段,详见《2013年鞍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进入考察阶段人员名单表》。
二、请进入考察阶段的考生于2013年8月12日9:00到考察单位参加考察,考察单位及联系电话见《2013年鞍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进入考察阶段人员名单表》。
三、无故逾期不参加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四、两名怀孕考生待妊娠结束后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察。
五、在资格审查中未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须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具体2013年鞍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进入考察阶段人员名单表请参照:http://www.asrs.gov.cn/asrs_Show.aspx?ArticleID=5023
中共鞍山市委组织部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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