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2013年全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1名。
1、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52名。其中,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10名、英语专业7名、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7名、体育学类专业7名、计算机类专业6名、 化学类专业4名、物理学类专业3名、法学专业2名、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2名、美术学类专业2名、新闻传播学类专业1名、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1名。
2、县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62名。其中,护理类专业30名、临床医学类专业20名、医学检验技术专业5名、中医学类专业5名、麻醉学专业2名。
3、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17名。其中,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20名、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13名、建筑类专业11名、旅游管理类专业7名、地质类(矿业类)专业6名、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5名、林学类专业5名、水利类专业5名、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专业5名、统计类专业4名、法学专业4名、农学(园艺)专业3名、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2名、化学类专业2名、计算机类专业2名、金属材料工程专业1名、电气类专业1名、药学类专业1名、其它专业20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全面综合评价,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获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应、往届未就业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体招聘条件以《旬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一览表》为准)。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限旬邑户籍人员报考的职位,应聘人员必须为旬邑户籍或旬邑户籍人员的配偶,户籍及结婚证签发日期截止2013年4月30日以前);
2、年龄在25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县医院人事代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5、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的要求;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进行,由县人社局按照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公告
招聘信息在旬邑县政府信息网、旬邑县电视台、旬邑县人社局网站等发布公告,并在公共活动场所张贴公告。
公告时间:2013年8月1日至8月7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5日至8月14日。
2、报名地点:旬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由县人社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填写报名登记表。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1个职位。
4、凡具备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加分的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占70%,面试占30%。
当某一职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时,按比例缩减该职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1、笔试
笔试实行一卷制。应聘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两部分,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50分,教育学占50分;应聘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医学专业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医学专业公共基础知识占70分;应聘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结束后,对笔试成绩进行公示。依据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笔试时间:2013年8月23日上午(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3年8月20日至21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判断决策、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对面试成绩及时予以公示。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加分
旬邑县医院人事代理人员、曾在旬邑县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应聘人员,按照代理时间及公益岗位工作时间,每工作满1年在综合成绩中加1分;对具有旬邑户籍的零就业家庭应聘人员,在综合成绩中加5分。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为体检对象。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加分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通知,该职位所需人员由本次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序递补。
(五)考察
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和道德品质修养等。
(六)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由旬邑县人社、编制、财政部门按规定依次办理相关手续,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五、纪律和处罚
按照招聘纪律,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笔试、面试、体检、加分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体检过程中冒名顶替的;
3、凡聘用后被检举有以上违规行为,且经核查属实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旬邑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旬邑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旬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29-34422269
咨询联系人:白利娜
旬邑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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