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面试入围考生: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编办《关于实施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宁教人[2013]162号)和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招聘特岗教师资格审查暨面试工作的通知》精神及《2013年特岗 简章》的有关要求,现将吴忠市区2013年招聘特岗教师资格审核暨面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2013年,我市区招聘特岗教师资格审查由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纪检监察部门组成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期间,邀请市人大、政协巡视指导,实施监督;并接受自治区特岗计划实施领导小组所派出的巡视组进行巡视监督。同时应邀请当地新闻媒体跟踪报道。
二、时间、地点
(一)时间:资格审查定于8月3日(8:00-18:30)
(二)地点:吴忠市教育局一楼大厅(吴忠市利通区迎宾街449号)
三、资格审查工作
(一)审查证件
对照《招聘简章》要求,审查考生的身份证(尤其是回族考生)、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往届毕业生)、报名信息表、准考证、支教人员服务证书及证明材料、定向招聘人员需提供2010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区连续任教满三年以上且在岗的相关证明。
(二)证件审验要求
1.身份证审验:按招聘条件审核出生年月。要查验考生身份证编号、民族、相片是否与准考证、报名信息表上一致。报考宁夏地方特岗教师的,是否是宁夏户籍(提供户口本)。
2.毕业证审验:特岗 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按照所报特岗类别相适应的毕业证进行核对。
3.教师资格证审验:对照考生毕业证毕业时间,对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报考职位所在学段及以上层次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进行审验。
4.支教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服务证书及证明材料审验:对支教服务人员服务期满已领取《服务证》的,依据实施单位发放的服务证书进行审查;对服务期满没有发放服务证书的,依据项目所在服务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报考定向招聘人员,必须出具被聘用学校的有效证明;有疑点的证件(证明材料),可联系自治区有关部门甄别。
5.在资格审查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依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招聘简章》要求取消其招聘资格。
6.在资格审查中因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人员不足的,及时报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入。
7.以上证件需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报名信息表一式三份交审查人员。
8.参加资格审核时需携带2寸照片2张(要求和报名信息表上的一致)。
四、面试
(一)时间:8月13--14日(每天7:00—18:30)
(二)地点:吴忠市第三中学
(三)要求: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〇一三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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