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山东省公安厅将于8月5日--6日统一审核录用材料。根据淄博市2013年公务员考录工作安排,请抓紧办理以下工作:
一、确定本人档案所在管理单位。
二、凭调档函和本人身份证到档案管理单位提调本人档案。
三、提供与报考专业相符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此件非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必须提供)。
四、填写《公务员录用审批表》,考生只填写《录用审批表》封面、第二页本人基本信息情况表和第三页本人考试成绩。封面“录用单位”填写本人所报考的单位,如:“淄博市公安局”“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高青县公安局”“淄博市森林公安局”;“职位”填写本人所报考的职位名称,如“痕迹检验”“排爆”“特警A”“计算机A”等,具体见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2013年淄博市考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简章》附件1:《2013年淄博市公安(森林公安局)机关考录职位表》的内容。第二页本人基本信息全部填写,“本人简历”要从高中时填写,第三页只填写笔试各科名称及成绩、总成绩和面试成绩,“体能测评”填写“合格”,“体检结论”填写“合格”,“政审及考核结果”填写“合格”,填写完毕后,贴本人近期免冠相片1张(小二吋),按照顺序左侧装订,一式二份。
各考生务必于7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2:30--5:30到淄博市公安局领取《调档函》并将《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交给工作人员审核验收。以上其他材料及考生档案必须于8月2日前交淄博市公安局(地点:张店区人民西路4号淄博市公安局特警支队院内)。
注:请各考生另带两份空白《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以备更换用。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公安局
2013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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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doc》来源于淄博市公安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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