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快人才聚集,努力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兴业县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担任科级职务人选。
一、选拔职位和数量
1、兴业县卫生局副局长1名;
2、兴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1名;
3、兴业县教育局副局长1名;
4、兴业县旅游局副局长1名;
5、正科长级年轻领导干部1名;
6、副科长级年轻领导干部职位一,2名;
7、副科长级年轻领导干部职位二,2名。
二、选拔范围、条件和资格
(一)选拔范围
1、兴业县卫生局副局长、兴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位选拔范围:全国范围内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等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兴业县教育局副局长职位选拔范围:全国范围内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等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3、兴业县旅游局副局长职位选拔范围:全国范围内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非公有制企业等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4、正科长级年轻领导干部、副科长级年轻领导干部职位一和副科长级年轻领导干部职位二选拔范围:兴业县范围内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等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5、非公有制企业规模根据2011年9月2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划分标准,按照企业2012年底的规模大小来比照。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
2、业务工作基础扎实,有胜任岗位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3、事业心责任感强。勤奋敬业,真抓实干,敢于负责,锐意进取。
4、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情趣健康。
(三)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兴业县卫生局副局长职位
(1)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的医疗卫生或卫生管理类专业毕业;
(2)具有医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人员须在职在编5年以上,企业人员须正式聘用5年以上,且具有5年以上的卫生医疗工作经历,熟悉医疗机构管理、公共卫生等政策法规,了解医护、医政业务方面的知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40周岁以下(197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只需工作1年以上,且不受职称和企业规模限制。
2、兴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1)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土建类专业毕业;
(2)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人员须在职在编5年以上,企业人员须正式聘用5年以上,熟悉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工程建设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有较扎实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和市政规划等知识;
(3)40周岁以下(197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只需工作1年以上,且不受企业规模限制。
3、兴业县教育局副局长职位
(1)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教育师范类等专业毕业;
(2)具有师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人员须在职在编5年以上,熟悉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有较强的文字综合和口头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40周岁以下(197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只需工作1年以上。
4、兴业县旅游局副局长职位
(1)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专科以上旅游等相关专业毕业;
(2)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人员须在职在编5年以上,企业人员须正式聘用5年以上,具有相关业务知识或工作经验;企业报考人员不受企业规模限制;
(3)40周岁以下(197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只需工作1年以上。
5、正科长级年轻领导干部职位
(1)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在副科岗位工作1年以上或任科员4年以上;或任副科级和科员职位合计满4年以上;或在职在编5年以上的事业单位人员;
(3)31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副科长级年轻领导干部职位一
(1)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人员须在职在编2年以上;
(3)3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7、副科长级年轻领导干部职位二
(1)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人员须在职在编2年以上;
(3)28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工作经历、学历、职务、任职年限均含本级或本数,年限计算时间截止2013年8月31日。
(四)企业报考人员须是企业管理人员[企业管理人员:企业中负责计划、生产(业务)、技术、信息、设备、物资、劳动、成本、财务、项目、党群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并担任一定管理职务的人员。在企业生产(或业务)一线直接从事技能操作(或业务)的人员,包括班(组)长,不列为企业管理人员范畴]。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受理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情形。
三、公开选拔程序和时间安排
这次公开选拔按照宣传发动、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研究决定、公示任职等程序进行。
(一)宣传发动
由兴业县委组织部下发通知,兴业县公选办发布简章,公布公选职位和报名范围、资格条件、选拔方式以及程序等内容。
(二)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3年8月1日至8月31日,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须上网将个人信息和相片输入报名登记表。每个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职位。报名网址:玉林人事人才网(http://www.ylrc.net)。
报考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任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兴业县公选办按照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兴业县公选办先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预审,预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上网打印报名登记表后,连同其他报考材料送兴业县公选办审核。报考材料包括《2013年兴业县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担任科级职务人选报名登记表》一份,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原件(审核后退回本人)以及复印件(不退还本人)一式一份,所在单位出具的在职在编证明一份。
为确保公选质量,公选职位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不达到1:8的一般不开考。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综合测试的方式,测试内容包括选拔职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管理知识、政策法规和业务能力,以及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综合测试卷面总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选拔职位与面试人选的比例为1:5。笔试成绩由兴业县公选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五)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模式,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总分为100分,由兴业县公选办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
(六)考察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对象,选拔职位与考察对象人选的比例为1:3。兴业县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体检,并将考察对象提交兴业县委常委会会议票决。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不合格情况出现缺额的,按该职位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研究决定
召开兴业县委常委会进行差额票决。兴业县委常委会成员按照每个选拔职位1︰1的比例投票表决产生拟任人选,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为通过。
为确保选拔质量,对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
(八)公示任职
对拟任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并向社会公布公开选拔结果。对公开选拔的任职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相应职务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用,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另行安排适当工作。
录用人员须在兴业县服务满5年以上。
未尽事项请向兴业县公选办咨询。办公地点:兴业县行政办公中心七楼。
联系电话:0775-3773376,传真:0775-3773252。
本简章由中共兴业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兴业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3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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