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县广播电视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广播电视新闻宣传工作水平,提升节目质量,宣传清涧形象,活跃广大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2]105号),经研究决定,对我县广播电台、有线电视台需要补充的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清涧县广播电台、有线电视台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二、招聘职位和人数
招聘播音员主持人6名(男、女各3名)。
三、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面向社会(户籍不限),公开招聘;
2、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主持与播音及相近专业;
3、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心新闻宣传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能适应报考岗位的工作要求;
4、年龄为25周岁以下(1988年7月21日后出生),有2年以上广播电视主持与播音工作经历或研究生学历的放宽至28周岁(1985年7月21日后出生);
5、气质高雅,容貌端庄,仪态大方,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裸视1.0以上;
6、口齿清楚,语言流畅,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1、公告时间:2013年7月21日至8月5日
2、公告方式:招聘信息在公告栏、清涧县人力资源网站、清涧县有线电视台等媒体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8月6——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址:清涧县文体广电局三楼会议室(东街13号)
3、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
(2)报名人员须填写《2013年清涧县公开招聘播音员主持人报名登记表》,同时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3)报名时须交DVD音像资料一份,时长3分钟,画面比例要求为4比3格式。其中:全身出镜1分30秒,内容以模拟主持为主,主要考察形态、仪表以及表达能力;半身出镜1分30秒,内容以新闻稿件播报为主,主要考察普通话水平及是否上镜。要求画面、声音清晰,不得出现个人有关信息。
4、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由人社局、监察局、编制办和县文广局共同组织实施。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和提供的各种证件原件进行认真审查。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不符的,应取消报名资格。
5、报名费用:按照陕西省物价局陕价涉发(1993)11号文件规定,每人交100元考务费。
(三)考核
1、初审
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影像资料,由专业人员组成评审组,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须经2013年清涧县公开招聘播音员主持人工作领导小组(下称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视报名人数适当核减招聘岗位)同意后直接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及时在县人社局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
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普通话水平、仪容仪表、形象气质、口头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为文章诵读、即兴问答和模拟节目主持三个部分;
(2)面试组织:面试工作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聘请专业人员组成评委组,开展面试工作。具体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3)面试成绩及时统计,当场公布。
3、初录人员的确定
(1)初录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初录人员成绩出现并列,先以高学历者优先,若仍有并列,以所有评委普通话打分总和高者优先。
(2)初录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县人社局网站予以公布。
(四)体检
由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初录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政审,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和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同时要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因审核不合格形成缺额,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政审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县人社局网站、公告栏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经举报查证有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对象,将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在职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未就业的毕业生由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下发聘用文件,县编办、县财政局办理相关手续,县文广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并经人社局鉴证。
2、新聘用人员聘用期为三年,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被聘人员工资提前转正定级,大专毕业生薪级工资高定一级,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薪级工资高定两级。
4、正式聘用后8年内不得调离初聘单位,工作满6年考核优秀,优先考虑经济适用房一套。
五、其它事项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报考条件、考试程序和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2、严格按规定、按程序阳光操作,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912—5222065(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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